[警民互动] 阿拉伯水烟壶可以经营销售吗?属于违禁品吗?
https://www.gaogulou.com/thread-371132-1-1.html
求助哈警察叔叔。
现在玉溪很流行那种阿拉伯水烟壶是不是违禁品啊?
可以经营销售吗?
我在网上查了下阿拉伯水烟对人体呢危害结果是这样的↓
阿拉伯水烟介绍:
目前,欧美大学生及社会人士风行抽阿拉伯水烟。是新一代的时尚抽烟及休闲方式,烟气芳香四溢,目前在美国、欧洲等国家风靡流行,成为有志人士的时尚选择,广泛用于家庭、涉外餐馆、咖啡厅,俱乐部,高档酒店,酒楼等地,更成为一种高档的送礼佳品。健康、卫生、斯文、高雅。 香烟对人体的危害众所周知,但对吸烟者而言,戒烟却十分困难。吸水烟可以得到了跟吸烟一样的享受,并能逐渐远离尼古丁的毒害。 源于阿拉伯国家的果味水烟,因为基本不含尼古丁,又有着浓郁果香,如今已成为欧美最新的消费时尚。这种水烟抽一次得半个多小时,相当于18根香烟,但毒素却只有一根香烟的百分之几,因为水烟的烟丝是30%的烟叶和70%的水果和糖浆组成.不会对人的身体构成任何危害,也不会让第三者吸二手烟,在空气中只会留着水果的香味。 水烟外表特别美观而且实用 , 它使用的是水果烟丝, 通过炭加热,再由水来过滤,去除焦油量,尼古丁, 才吸入人体的。 它的水果烟丝是以麝香、冰片为主的一二十味中药组成一个传统秘方,具有行气活络、开窍醒脑、健脾安神、宣肺化痰、消炎止痛、清热解毒诸多功效,吸食水烟的过程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中医药疗法。即使你没有抽香烟和雪茄的习好,也不妨来袋水烟,保你消烦解乏,提神顺气。
趁现在还没进货,赶紧咨询下。万一以后进货来了有给没收呢。搞不好还得拘留那就惨了。
现在沿海地区这个东西是不禁止的,就是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可不可以卖?
https://www.gaogulou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371334#pid5537810
2014年3月13日12时31分,高古楼网站署名“我⒉我快乐”的网民在“网上警务室”发表题为《阿拉伯水烟壶可以经营销售吗?属于违禁品吗?》 的帖文,咨询阿拉伯水烟壶的相关问题。由于篇幅太长,在此不做赘述,请点击原文链接阅读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gaogulou.com/thread-371132-1-1.html
本人向禁毒部门的朋友咨询后,现将咨询内容整理回复如下:
根据“法无禁止即自由,法无授权即禁止”的原则,因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阿拉伯水烟壶禁止销售,故阿拉伯水烟壶目前还可以销售,未被列入违禁品。
阿拉伯水烟壶本身是一种吸烟工具,他可以替代云南水烟筒功能,用于燃吸香烟丝或水果烟丝,该物件被用于吸食“小马”等新型毒品,人们会习惯性地把它叫做“马壶”或“冰壶”,在办理案件时会会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、收缴后作为物证,案结后依法销毁。
在此呼吁,若发现有人将其用于不法活动时,请知情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。
https://www.gaogulou.com/thread-371132-1-1.html
求助哈警察叔叔。
现在玉溪很流行那种阿拉伯水烟壶是不是违禁品啊?
可以经营销售吗?
我在网上查了下阿拉伯水烟对人体呢危害结果是这样的↓
阿拉伯水烟介绍:
目前,欧美大学生及社会人士风行抽阿拉伯水烟。是新一代的时尚抽烟及休闲方式,烟气芳香四溢,目前在美国、欧洲等国家风靡流行,成为有志人士的时尚选择,广泛用于家庭、涉外餐馆、咖啡厅,俱乐部,高档酒店,酒楼等地,更成为一种高档的送礼佳品。健康、卫生、斯文、高雅。 香烟对人体的危害众所周知,但对吸烟者而言,戒烟却十分困难。吸水烟可以得到了跟吸烟一样的享受,并能逐渐远离尼古丁的毒害。 源于阿拉伯国家的果味水烟,因为基本不含尼古丁,又有着浓郁果香,如今已成为欧美最新的消费时尚。这种水烟抽一次得半个多小时,相当于18根香烟,但毒素却只有一根香烟的百分之几,因为水烟的烟丝是30%的烟叶和70%的水果和糖浆组成.不会对人的身体构成任何危害,也不会让第三者吸二手烟,在空气中只会留着水果的香味。 水烟外表特别美观而且实用 , 它使用的是水果烟丝, 通过炭加热,再由水来过滤,去除焦油量,尼古丁, 才吸入人体的。 它的水果烟丝是以麝香、冰片为主的一二十味中药组成一个传统秘方,具有行气活络、开窍醒脑、健脾安神、宣肺化痰、消炎止痛、清热解毒诸多功效,吸食水烟的过程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中医药疗法。即使你没有抽香烟和雪茄的习好,也不妨来袋水烟,保你消烦解乏,提神顺气。
趁现在还没进货,赶紧咨询下。万一以后进货来了有给没收呢。搞不好还得拘留那就惨了。
现在沿海地区这个东西是不禁止的,就是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可不可以卖?
https://www.gaogulou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371334#pid5537810
2014年3月13日12时31分,高古楼网站署名“我⒉我快乐”的网民在“网上警务室”发表题为《阿拉伯水烟壶可以经营销售吗?属于违禁品吗?》 的帖文,咨询阿拉伯水烟壶的相关问题。由于篇幅太长,在此不做赘述,请点击原文链接阅读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gaogulou.com/thread-371132-1-1.html
本人向禁毒部门的朋友咨询后,现将咨询内容整理回复如下:
根据“法无禁止即自由,法无授权即禁止”的原则,因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阿拉伯水烟壶禁止销售,故阿拉伯水烟壶目前还可以销售,未被列入违禁品。
阿拉伯水烟壶本身是一种吸烟工具,他可以替代云南水烟筒功能,用于燃吸香烟丝或水果烟丝,该物件被用于吸食“小马”等新型毒品,人们会习惯性地把它叫做“马壶”或“冰壶”,在办理案件时会会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、收缴后作为物证,案结后依法销毁。
在此呼吁,若发现有人将其用于不法活动时,请知情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。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阿拉伯水烟网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阿拉伯水烟网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评论